根据《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》有关规定,现将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资金来源
《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(少数民族发展)预算的通知》(豫财农综〔2020〕42号)安排我市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(少数民族发展)预算181万元。
二、分配原则
豫财农综〔2020〕42号文件定向安排资金181万元,其中:鲁山县49万元,叶县132万元。
三、资金结构
以上资金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。
四、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
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| |||||
市县名称 | 资金合计 | 中央资金 | 省级资金 | 市级资金 | 备注 |
鲁山县 | 49 | 49 | |||
叶县 | 132 | 132 | |||
合计 | 181 | 181 |
五、监督电话
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-2686000
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-3312317